近日,杭州livehouse,一名小伙猥亵了一名女孩,把东西弄到她腿上了,从其他网友拍摄的画面看到,这个小伙看起来挺老实,没想到这么猥琐,还是一个快枪手。地铁上、商场电梯上见过这种配资杠杆,没想到看演唱会也有这种事。
事发在8月10日,杭州。据网传视频显示,在当地一酒吧演出现场,有女子高声控诉陌生男子对她实施猥亵行为,头发很油,个子不高…
现场人员了解之后,迅速做出反应。立刻封锁门口,调出监控,同时报警。并说话安抚女生:他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!
目前警方已发出通报:经查,嫌疑人罗某某(男,25岁)于8月9日21时50分许,在拱墅区东新街道某演出场所对一女子实施猥亵行为,当晚警方已在嫌疑人住处将其抓获,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不得不说,这个女生非常给力,现场那么多人,勇敢地说了出来,不然也不会这么快找到这个男子。
而涉事男子这次可就麻烦到了,不是常见的行政拘留,而是刑事拘留。也就是说,此人可能有案底,这次属于从严处理。
其实,类似案例屡见不鲜。2024年7月3日,一女子发布视频称,自己在贵州贵阳乐堡音乐节观看演出时,遭遇陌生男子脱裤子猥亵,引发关注。
视频中,女子讲述称,她与朋友在音乐节观看歌手GAI(周延)的演出。GAI出场后,天色黑下来,现场人非常多。
“当时我就感觉我的左屁股下面,它会有那种有温度的碰着我,而且不是立马就离开了,大概持续有十几二十秒这样子”女子在视频中描述到。
女子感觉到臀部有异物,就下意识扭身去看,看到了男性的隐私部位。随后女子觉得被冒犯,扇了男子一巴掌,同时大喊被猥亵,并报警处理。音乐节安保人员带着她,将男子移交给现场的民警。之后,双方前往派出所录笔录。“我录笔录时,朋友发来消息,说男子承认脱裤子露出下体,并往我的裤子上蹭。”
该女子称,之后她接到民警电话,对方告诉她,涉事男子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而在女子放出的另一张聊天记录中,女子朋友称警方询问男子是否脱了,男子承认。
那么问题来了,猥亵违法和强制猥亵罪,如何区分?
类似案例还有,据公开信息,中粮某总经理因猥亵女性被行拘10天,还有3天才能出来。行政拘留,意味着仅在治安处罚层面,不构成犯罪。
2022年4月,G某在广州地铁三号线车厢内,隔着裤子顶蹭被害人臀部,得手后逃离现场。到案后,法院认定G某构成强制猥亵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都是猥亵,为何一个仅违法,一个要判刑?这就要搞清楚,猥亵行为,其罪与非罪的标准是什么?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猥亵他人且情节恶劣的,拘留5~10日;情节严重的,拘留10~15日。《刑法》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,构成强制猥亵罪,基本刑是五年以下或拘役;聚众或在公共场合实施的,量刑升格为五年以上。
但是,这两部法都没有界定:什么是猥亵?哪些猥亵是违法,哪些构成犯罪?根据一些学者观点及部分裁判文书(如[2024]冀01行终469号),
猥亵,指用抠摸、搂抱、舌舔、吸吮、手淫等行为,来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或者挑起他人性欲的污秽行为。被猥亵的对象既可能是女性,也可能是男性;既可能是对同性的猥亵,也可能是对异性的猥亵。
该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,具体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,使用暴力、猥亵或者其他手段来猥亵他人。
结合王政勋教授《论猥亵行为违法性程度的判定》,可从四个维度进行判断:
(1)接触程度:隔着衣服抚摸的,一般是违法;伸进衣服、接触大腿、胸部、臀部等敏感部位的,构成强制猥亵罪。(2)持续时间:这个好理解,持续时间越长,说明主观恶性越大,侵害程度越高,越倾向于定罪。(3)强制程度:乘其不备、短时间地抠摸、顶蹭、搂抱,压迫性不高,一般是违法;以轻微力量或利用客观环境、生理状态等胁迫实施猥亵的,一般定性为犯罪。(4)猥亵场所:同样程度的猥亵行为,如果是在厕所、房间等私密或封闭空间发生,一般是违法;如果是在地铁、公交、街道等公开场合,对被害人的羞辱伤害更强,也有伤社会风化,则可能定性犯罪。
在实际案例中,被害人性别、行为人与被害人的性别差异、猥亵后果等因素,也会影响最终的定性。
总之,无论是谁,还是要守住底线,荷尔蒙哪怕分泌得再旺盛,也要敬畏法律法规,不要以身试法。这就叫“一出手”就悔之晚矣!甚至影响自己一辈子的发展。
对此,你怎么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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